9月开始,中国也将首次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交换。交换后,中国税务机关或会重点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等开展税务稽查。高净值人士面对的风险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个风险是:资金是怎么出境的;
第二个风险是:钱是怎么挣的;
第三个风险是:在境外的这些钱需要交多少税。
哪些金融账户信息届时会交换回内地?
CRS规定,公司等实体账户余额超过25万美元、个人账户余额100万美元起,需要报送信息。换句话说CRS主要针对富人们。
哪些金融信息会被呈报和交换回来呢?
在香港CRS框架下,既包括内地人账户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居留司法管辖区、税务编号、出生日和出生地等;又包括账户详情,如账户编号、结余、类现金资产、利息、股息等几乎所有账户信息纪录。
个人账户信息交换给哪个国家。这取决于金融机构判定账户持有人为哪一国的税务居民。如果金融机构将账户持有人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那么该账户的相关信息都将会交换至中国。
税务居民的官方定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也就是说,如果高净值人士在境外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明是中国护照,那么该账户就是CRS标准下首当其冲的交换目标。中国护照虽然只能证明该账户持有人是中国公民,但是在中国现行护照办理制度下,中国护照的办理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信息,也就间接表明了中国护照的持有人是在中国拥有户籍和住址的。也就证明了中国护照持有人是中国的税务居民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对于使用中国护照在境外开设的账户,其相关信息是会被交换回中国的。
通过护照的判断税务居民的方式只是CRS“标识”测试的其中一种,大多数国家的金融机构对于判定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民身份时,采用的是居住地测试,和一系列“标识”测试来进行判断。
所谓居住地测试,顾名思义是根据账户持有人在金融机构留存的居住地址信息。“标识”测试则包括一系列信息细节的测试,包括前面提到的护照,身份,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许多高净值人士从去年开始就陆陆续续收到银行寄送的税务居民身份声明表格。表格中通常要求客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通讯地址,居住地址等。这些都是“标识”测试参考的依据。
信息报送去向
根据该非税务居民在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件和填报的税务所在地,常见的需要被披露的个案有以下四种:
普通个人在境外开立金融账户
例:A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无香港临时身份证,在香港使用内地居民身份证、通行证开户,则银行将认定A先生为非税务居民,会将A先生的账户信息报送给香港税局,再由香港税局保送给中国税务局。
企业在境外开立金融账户
例:B公司为中国内地注册公司,在香港某银行开立了账户。银行会判断该企业为「非税务居民企业」,从而会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中国内地税务机关。
消极非金融机构在境外开户
例:C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在国内有贸易公司,同时也是一家BVI公司的控制人,该BVI公司在香港某银行开立了账户。那么银行将视该BVI公司为「消极非金融机构」。这种情况下,银行不仅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英属维京群岛,也会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实质控制人所属地区的税务机关。
信托计划结合大额保单:取决于信托类型。
一般有详细的财产分配计划的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都面临被披露。若采用任意酌情权信托,利用借贷形式分配财产予受益人,则不会被披露。
受到CRS 影响的人士,不单单是中国税务居民在境外持有海外账户这种情况。一些移民去了其他国家,同时在中国境内持有金融账户的人士也会受到影响。比如像加拿大,早年移民前往加拿大的人士,很多人都存在不向加拿大政府申报个税,不申报其中国资产这样的情况。个别人士甚至在加拿大开着豪车领政府补贴,这些情况都屡见不鲜。从今年9月1日以后,由于CRS的实施,并且中国和加拿大匹配了交换关系,所以加拿大税务居民在中国境内拥有25万美元以上的金融账户都将会被交换至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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